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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克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3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
对本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合并
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 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
的合并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 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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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
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于2019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2、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
公司收入准则按照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
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
对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如下调整:
       (1)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
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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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按照财政部规定,我公司将于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中变更部分报表格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
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存在追溯调
整事项,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润的情形,同意公
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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