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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泰生物: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规定,作
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龙成凤、王贵强及董事邱子欣 3 名
成员组成,龙成凤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
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
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议案 8 项、听取汇报 5 项。主
要审议了定期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日常关联交易、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等事项,其中重点持续关注了定期报告的风险控制,并建议进一步完善定
期报告的编制及审批流程,确保公司对外披露数据的准确性,保护公司及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进行多次沟通,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讨论审计中的重大事项与处理办法、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及适用等,并督促年审会
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计划顺利完成。经过审慎核查,审计
委员会对容诚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通过与容诚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方面,认为容诚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
果和财务状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我
们重点持续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审计部依据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
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年度会
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
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履职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