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泰生物: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8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1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按时出席本次董事会,无缺席董事。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全票通过,无反对票和弃
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
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 8 月 18 日发布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关于 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 8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