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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泰生物:万泰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0-16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8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原有经营范围中增加
“预防用生物制品(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肺炎疫苗)”,同时,删除“冻干水
痘减毒活疫苗、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 VZV-7D”。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进行同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生产 III 类:III-6840 体外诊断试   第十三条:生产 III 类:III-6840 体外诊断试
剂,II 类:II-6840 体外诊断试剂;销售体外    剂,II 类:II-6840 体外诊断试剂;销售体外
诊断试剂及自产产品;生产体外诊断试剂         诊断试剂及自产产品;生产体外诊断试剂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
(酶联免疫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       (酶联免疫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
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丙型肝炎病毒抗       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丙型肝炎病毒抗
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间接法)、丙       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间接法)、丙
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夹心法)、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       夹心法)、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
盒(酶联免疫法)、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       盒(酶联免疫法)、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
清试验诊断试剂、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       清试验诊断试剂、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
盒(酶联免疫法)、乙型肝炎病毒 丙型肝        盒(酶联免疫法)、乙型肝炎病毒 丙型肝
炎病毒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1 型核酸检测试 炎病毒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1 型核酸检测试
剂盒(PCR-荧光法);预防用生物制品(冻       剂盒(PCR-荧光法);预防用生物制品(鼻
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         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肺炎疫苗);研发生物、
VZV-7D);研发生物、生化保健制剂及配         生化保健制剂及配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
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疫苗;销售医疗器      疫苗;销售医疗器械;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械;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
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      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租赁
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租赁医疗器械;出租商      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维修
业用房、办公用房;维修医疗器械;技术服      医疗器械;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展经营活动; 生产 III 类:III-6840 体外诊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断试剂、II 类:II-6840 体外诊断试剂、销售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体外诊断试剂及自产产品、生产体外诊断试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
(酶联免疫法)、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
                                            目为准。
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丙型肝炎病毒抗
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间接法)、丙
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夹心法)、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
盒(酶联免疫法)、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
清试验诊断试剂、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
盒(酶联免疫法)、乙型肝炎病毒 丙型肝
炎病毒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1 型核酸检测试
剂盒(PCR-荧光法)、预防用生物制品(冻
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
VZV-7D)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

目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