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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泰生物:万泰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3-18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2021 年度,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
分发挥专业作用。
    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龙成凤女士、独立董事王贵强先生
和董事邱子欣先生组成,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龙成凤女士担任召集人。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调整为独
立董事龙成凤女士、董事邱子欣先生和独立董事邢会强先生。其中,龙成凤女士
担任召集人。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委员
构成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龙成凤女士、董事王丹女士、董事赵灵芝
女士、独立董事邢会强先生、独立董事王贵强先生组成。其中,龙成凤女士担任
召集人。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
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2、《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日          3、《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技术转让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技术许可成本分摊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杭州养生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签署<技术
                                 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
                                 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1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与厦门大学签署<合作研究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5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日          3、《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6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审计委员会第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日
 一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6)限售期
审计委员会第                     (7)上市地点
                   15 日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二次会议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7 日        2、《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审计委员会第                    1、《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4 日
   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并对其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财报审计工作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独立、严谨、
客观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
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报告的内容
和格式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
行。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意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提出
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充分沟通,加强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加强政策学习,持续督促完善内
部审计及内控管理体系,充分保持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之间
的有效沟通,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