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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泰生物:万泰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
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
了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
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
相应的职务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 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
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96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为
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3.95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
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因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上市时间不匹配等原因,同意公司对鼻喷疫苗产业基
地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鼻喷疫
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于 2021 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
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鉴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与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立项
时相比已发生较大变化,因此,公司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该项目。后续公司将结
合建成产能、市场需求等情况预计时间不晚于按照原计划的建成时间即 2023 年
6 月 30 日,确定是否继续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同时也将密切关注
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本次公司对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暂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当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