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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然气: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2018-08-03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公告编号:2018-058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在筹划通过现金交
易方式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美能源”)
(2686.HK)部分股权的行为,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拟待先决条件
达成后,通过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明”),发出
自愿有条件现金部分要约,收购亚美能源不超过 50.5%的已发行股份;并通过适
当要约的方式注销不超过 50.5%的未行使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以下简称
“本次要约”)。

    2018 年 6 月 28 日,本次要约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达成(详见公告编号:
2018-050)。

    2018 年 7 月 5 日,香港利明已向亚美能源的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受限制
股份单位持有人寄发要约文件(当中载有包括该等要约的所有条款及条件)及接
纳表格(详见公告编号:2018-052)。

    2018 年 7 月 24 日,香港利明宣布,鉴于接纳条件及批准条件均已达成,现
金部分要约就接纳而言已成为无条件,其他条件尚未达成。(详见公告编号:
2018-056)

    2018 年 8 月 2 日,香港利明宣布,现金部分要约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
同时,购股权要约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要约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根据香港《公
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第 15.3 条及第 28.4 条,该等要约将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即首个截止日期)后直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即最后截止日期)的 14
日内开放以供接纳,而香港利明无法进一步延长最后截止日期。香港利明将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第 19.1 条就该等
要约的结果作出进一步公布。有关公告的具体内容可登陆香港联交所信息披露网
站(http://www.hkexnews.hk)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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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
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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