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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然气: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8-0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
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然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对新天然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4号)核准,新天然气于2016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6.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64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
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4,395.69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共计人民币102,244.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8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已于2016年9
月6日全部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
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后拟投资    已使用募集
序号                       工项目名称
                                                             总额            资金
 1      米东区二期煤改气及工业园气化项目                     12,902.01      3,652.87
 2      阜康城市扩能及气化九运街项目                          2,836.51      1,694.01
 3      五家渠城市燃气扩能工程项目                           18,657.46      5,202.21

 4      五家渠城市燃气扩能二期天然气输配项目                  1,402.57      1,402.57

 5      五家渠工业园区北工业园天然气输配项目                   354.83         54.83

 6      天然气总站二期项目                                     955.52        755.52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一镇两乡”天然气综合
 7                                                           61,825.00      3,525.94
        利用工程项目

 8      库车县鑫泰燃气有限公司 CNG 综合站项目                 1,320.00          6.70

        库车哈尼喀塔木乡村气化工程、城市 CNG 综合站建
 9                                                            1,950.00          0.00
        设工程项目
                              共计                          102,203.90     16,294.66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及未来发展
趋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能源全产业链化的战略发展规划,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变更募集资金
70,000.00万元,将用于增资新天然气全资子公司四川利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利明”),并由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香港利明”)要约收购香港上市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50.5%股权项目。
项目总投资260,000.00万元(最终投资总额将根据要约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
使用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剩余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上述调整变更后,原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合计 32,203.90 万
元,本次变更调整涉及的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变更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具
体情况如下:

                    变更                已使用   项目剩余                 变更调整
序     工程项目名            募集资金                       变更调整投
                    调整                募集资   工程资金                 后募集资
号         称                拟投资额                           资额
                    类型                  金       需求                   金投资额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⑤=①-④
    米东区二期
    煤改气及工     调减
1                          12,902.01   3,652.87    1,500.00      7,749.14    5,152.87
    业园气化项     投资
        目
    阜康城市扩
                   建设
2   能及气化九              2,836.51   1,694.01    1,142.50          0.00    2,836.51
                     中
      运街项目
    五家渠城市
                   调减
3   燃气扩能工             18,657.46   5,202.21    3,000.00     10,455.25    8,202.21
                   投资
      程项目
    五家渠城市
    燃气扩能二     已完
4                           1,402.57   1,402.57        0.00          0.00    1,402.57
    期天然气输       工
      配项目
    五家渠工业
    园区北工业     停止
5                            354.83      54.83         0.00        300.00       54.83
    园天然气输     实施
      配项目
    天然气总站     建设
6                            955.52     755.52      200.00           0.00      955.52
      二期项目       中
    高新区“一镇
    两乡”天然气   调减
7                          6,1825.00   3,525.94    8,753.45     49,545.61   12,279.39
    综合利用工     投资
        程
    库车 CNG 综    建设
8                           1,320.00      6.70     1,313.30          0.00    1,320.00
      合站项目       中
    库车哈尼喀
    塔木乡气化
                   停止
9   工程、城市              1,950.00      0.00         0.00      1,950.00        0.00
                   实施
    CNG 综合站
      项目
     合计           -     102,203.90 16,294.66    15,909.25     70,000.00   32,203.9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
构,增强风险抵抗能力,公司决定使用五家渠城市燃气扩能工程项目1,758.41万
元、高新区“一镇两乡”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6,000.00万元和库车CNG综合站项
目241.59万元上述3个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8,0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
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
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
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
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并承诺到期前公司将及
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资料,经核查,新天然气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新天然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
超过12个月。

     综上,新天然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西部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周会明               何   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