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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然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1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乐旻持有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8,018,7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股数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
  乐旻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8,018,765          5.01%
                                                                            8,018,765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      计划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名称     持数量      减持                         持期间     理价格        来源            因


                                              1
         (股)     比例                                  区间
乐旻     不超过: 不 超                   2019/4/26 ~ 按 市 场 协 议 转 让 取 股 东 自 身
                           竞价交易减
         200,000   过 :                  2019/10/23    价格      得            经营及资
                           持,不超过:
         股        0.125                                                        金需要
                   %       200,000 股


       说明:公司大股东此次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股数不超
       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5%。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
       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公司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公司股东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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