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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然气: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2020-03-31  

						股票代码:603393           股份简称:新天然气            编号:2020-01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
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
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
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
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
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设本次发
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成(上述非公开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
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5,000,000 股(占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的 15.63%),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 万元,均按本次发行上限进行测算,且不
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等的影响;

    4、201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242.5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2,145.98 万元。假设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在 2019 年度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 20%和下降 20%的业绩变动幅度测
算;

    5、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
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6、假设公司 2020 年度不存在股权稀释的事项;

    7、假设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任何利润分配事项;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
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2019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2,400.00         22,400.00            25,900.00
  假设一: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与 2019 年度持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2019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万
                                          42,242.57         42,242.57            42,242.57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42,145.98         42,145.98            42,145.98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9              1.89                  1.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9              1.89                  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1.88              1.88                  1.63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1.88              1.88                  1.63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3               17.73                 14.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17.69               17.69                 14.09
资产收益率(%)
假设二: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与 2019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万
                                          42,242.57         50,691.08            50,691.08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42,145.98         50,575.18            50,575.18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9              2.26                  1.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9              2.26                  1.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1.88              2.26                  1.95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1.88              2.26                  1.95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3               18.21                 16.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17.69               18.17                 16.67
资产收益率(%)
假设三: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与 2019 年度下降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万
                                          42,242.57         33,794.06            33,794.06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42,145.98         33,716.78            33,716.78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9              1.51                  1.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9              1.51                  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1.88              1.51                  1.30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1.88              1.51                  1.30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73               12.52                 11.4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2019 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17.69            12.49                  11.43
  资产收益率(%)


    从上述测算可以看出,本次非公开发行短期内会使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
收益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公司经营风险将得到有效降低,财务状况
将得到改善。但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 2020 年的每股收益
和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摊薄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大幅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巩固和加强
公司的行业地位,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为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融资的必
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第“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
充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优化资本结构,巩固和加强公
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为公司现有业
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
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未来整体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
司抗经营风险的能力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
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
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
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严
格执行《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将遵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0-2022 年)》,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振的过程
中,给予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治理
结构,加强内部控制,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未来公司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全面有效地控
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持续采取多
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
配,以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及提高公司未来
的回报能力。


六、相关主体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证
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
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公司未来如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所作出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
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