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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然气: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11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0-046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中,已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为配合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事宜,并在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基础上适当简化表述,明
再远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相应承诺,
两份同业竞争承诺函均有效,实际控制人均遵守。

    为了进一步明确明再远同业竞争承诺,对明再远已签署两份同业竞争承诺
函内容进行整合,确保相关承诺内容顺利履行,明再远于 2020 年 9 月 8 日重新
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替代 2015 年 2 月 27 日出具《避免同
业竞争承诺函》及 2020 年 3 月 30 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新出具并整体替代其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承诺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