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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2021年年报摘要2022-03-31  

                        公司代码:603393                                公司简称:新天然气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16,809,594.20
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
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23,921,32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1,399,992股后,即以422,521,33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32,386,734.25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天然气            603393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东                                 张莉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东北路61号
            电话            15160985086                          0991-3376700
          电子信箱          xintairq@163.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发展概况
    全球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将给天然气产业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在大气温室效应造成全球变
暖,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将净零排放转化为国家战略,提出无碳未来的愿景,在此背景下,2020
年 9 月中国提出的“双碳”目标更是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决心。
在《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战的意见》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支持下,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在我国绿色低
碳转型的过程中将起到中坚作用。
     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数据,2021 年,全球天然气消费量同比上涨 4.6%,达到 4.1 万亿立方
米。在亚洲地区,2021 年,亚洲天然气需求呈稳健上涨态势,同比涨幅高达 7%。国家发改委公
布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达 2053 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8.2%;进口量 12136 万吨,
增长 19.9%。2021 年,中国天然气保持高速增长,表观消费量 3726 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12.7%,
工业燃料和城市燃气贡献了主要增量。我国煤层气地质资源量排名世界前三,埋深 2000 米以浅煤
层气地质资源量约 30.8 万亿立方米,可采资源量为 12.5 万亿立方米。总体而言,全球天然气需求
量将在未来持续增长,我国天然气需求量更是保持高速增长,我国煤层气地质资源量优势进一步
推动天然气行业的发展。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新疆燃气协会副理事长、新疆四川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2013 年被列为新疆百家重点
培育成长性企业,是新疆主要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在新疆的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库车
市、焉耆县、博湖县、和硕县等五个市(区、县)从事城市燃气业务,全力助推新疆地方城镇化、
工业化和气化全疆的进程,全面实现了输配体系的健全化和市场终端的规模化布局,取得了良好
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018 年,公司要约收购亚美能源后,打通上下游产业链的同时,扩张了经营领域,搭建了国
际资本平台,对长期经营天然气,实现公司全产业链、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具有巨大的实践意义和
价值。与此同时,公司也成为民营企业中少有的具备煤层气开采技术、自有气源的天然气运营公
司,进一步巩固和奠定了在天然气行业的领先地位。
    2021 年,公司与中石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依靠中石油上游气源供应优势,结合公司发
达的中游管网体系进一步扩展覆盖下游终端用户,实现合作共赢的局面,这也更加巩固了公司在
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入户安装以及煤层气开采业务。
    目前,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的经营区域在新疆境内,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种类、用户和用途如下:
  产品及服务类别               用户类型                          主要用途
    天然气销售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     厨用、采暖、CNG 汽车等燃料用气及
                     户及 CNG 汽车用户等            工业原料用气
  天然气入户安装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     为各类用户开始使用天然气前的必要
                     户等用气场所固定用户           步骤
  压缩天然气运输     加气站                         CNG 汽车燃料用气运输服务
(二)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燃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我国陆上绝大部分天然气开采及主干线管道输送均由中石油与中石化从事,公司绝大部分天
然气均直接采购自中石油及中石化下属单位,少量采购自新业能源的煤制气和国盛汇东的煤层气。
    公司各子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
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
    采购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指导文件经协商后确定。
    购气量,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年度具体购气量,每月或每季度由公司向供气方提交用气计划,
再由供气方根据实际供需平衡情况确定下月或下季度向公司的供气计划。
    实际购气量的计量,通常由合同双方每天定时在天然气管道交接点按流量计显示气量共同确
认。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按月或按周与供气方进行天然气价款结算。
    (2)燃气输配模式
    公司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车载方式为辅进行运输配送。
    公司天然气自上游供气方交界点接入公司天然气管道,通过高压管线进入公司各城市门站,
在各城市门站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经处理后部分直接供给设在门站的 CNG 汽车加
气站,部分进入城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及部分 CNG 汽车加气站供气。
    和硕公司所用天然气均采用车载方式由 CNG 运输车辆运至和硕县门站,在门站卸载并进行调
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后进行分流,部分供给和硕公司 CNG 汽车加气站,部分进入和硕县城
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供气。
    压缩天然气公司将通过管线进入其 CNG 母站的天然气压缩后,采用车载方式由 CNG 运输车
辆向其加气子站供气。
    对于从事经营 CNG 汽车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方式由 CNG 运输车辆运输供
气。
    (3)销售模式
    ①管输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及普通工业用户,由双方签订合同后为其通气,合同中对气价、计
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均进行约定。
    对于大型工业用户,由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与对方进行洽谈后签订合同,合同中对供气量、气
压、气价、计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均进行约定。
    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部分地区工业用户
和 CNG 批发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为上限,协商定价。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物价主管部门
的沟通,努力达成上下游价格顺调的价格联动机制并根据当地实际状况争取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
同时公司将加强业务开拓,拓展业务区域并增大业务规模,扩大销售气量。
    公司对下游用户的结算方式包括 IC 卡及抄表两种方式。IC 卡模式为用户先行对 IC 卡充值后
再用气,如卡内余额不足则需充值后才能继续用气,实际为预收款结算模式。抄表模式为每月定
期对用户燃气计量表进行抄表,根据抄表数确定用户用气量以及用户气款金额,客户采用预缴气
款或按月缴款方式付费。
    ②CNG 汽车加气站车用天然气
    对于 CNG 汽车加气站汽车加气用户,通常在加气站加气后根据实际加气量及气价,现场及时
结算。
    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的部分加气站还承担为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进行加气的任务,由
于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主要为公共交通车辆,加气频繁且加气量较大,因此采取每月末
进行汇总结算的方式。
    ③车载 CNG
    对于从事经营 CNG 汽车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 CNG 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
对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供气量、气价、天然气交付点、结算方式等。通常由公司将 CNG 用车载
方式运至对方 CNG 汽车加气站交付,根据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双方按月结算。
    2、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
    天然气用户向本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各子公司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
燃气设施入户安装协议(合同),先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气规模、用气特点等进行安装方案设计
和设备选型,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使
用。
    (3)销售模式
    ①基本概述
    产品分成合同约定,亚美能源拥有以下销售选择权:
    (i)与中方合作伙伴共同向买方推广及销售;
    (ii)向中方合作伙伴或其关联公司销售所分得的煤层气;
    (iii)经政府部门批准直接向中国客户销售所分得的煤层气;
    (iv)向任何其他合法的去向或买方销售。
    根据共同销售安排,在中方合作伙伴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前,亚美能源可直接与潜在客户接
触并磋商。于中方合作伙伴与客户订立销售协议的同时,亚美能源与中方合作伙伴订立煤层气销
售合作协议。据此,亚美能源负责向客户交付订约数量的煤层气,而中方合作伙伴负责存置每月
事务的历史记录、开具销售收据、缴纳税项及矿区使用费以及申请退税及政府补贴。
    ②销售渠道
    亚美能源通过拓展与需求稳定的管道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客户群,降低客户集中风险;
并通过与部分管道下游客户订立长期销售合同的方式,锁定售价,增进财务稳定性。
    亚美能源的重点客户主要集中在管道运营商、天然气需求庞大地区(包括主要工业城市)的
天然气运营商及众多工业客户。亚美能源能够通过现有的管道网络基础设施向这些客户输送天然
气。例如,亚美能源可通过连接集气站的地区管道向临近的河南省及山东省输送煤层气;亚美能
源也可通过中石油的中央处理中心连接西气东输一线(横跨全国并向多个国内市场输送天然气的
管道网络的一部分),输送煤层气到需求庞大而稳定的其他市场。
    亚美能源所在区域的现有管道基础设施不仅能助其进入天然气需求量大的市场,也可令其以
低于其他天然气来源(如通过中亚管道天然气进口及液化天然气海运进口)的输送成本向其它市
场供气。
    (三)行业情况说明
    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背景下,我国天然气需求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根据公开信息显
示,2011-2020 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复合增长率为 10.6%,2021 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为 3,726 亿立方米,增幅为 12.7%。2011-2020 年,国内天然气产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7.0%,2021
年我国天然气产量为 2,053 亿立方米,增幅为 8.2%。2021 年度,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达 45%,较上
年同期增加 3.1 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2021 年度,我国天然气进口量为 1,676 亿立方米,增幅
为 19%,其中进口 LNG1,106 亿立方米,增幅为 18.6%。
    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在“双碳”的政策背景下,发展前景广阔,天然
气将成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保持需求增长的化石能源;从供给角度看,我国天然气自产气缺口不
断增大,对外依存度持续提升,预计未来供需长期将呈紧平衡状态。因此,长期来看,国内天然
气价格预计将维持中高位运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11,041,373,100.64      9,216,427,836.29          19.80 8,538,595,968.17
归属于上市公    4,536,651,163.62   2,778,420,232.61               63.28      2,530,052,836.91
司股东的净资
产
营业收入        2,616,981,738.30   2,112,295,988.64               23.89      2,296,274,568.00
归属于上市公    1,028,440,745.54     358,981,109.90              186.49        422,425,749.43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598,760,717.74       334,492,189.13             79.01       421,459,837.76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1,461,165,787.72       954,065,486.13             53.15      1,200,219,691.17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加权平均净资               31.03                13.75   增加17.28个百                   17.73
产收益率(%)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2.68                 0.95          182.11                    1.3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2.68                 0.95            182.11                  1.35
(元/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57,832,268.01    474,814,062.97   566,498,093.33     917,837,313.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49,951,597.89    153,706,155.75   104,362,528.17      120,420,463.73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95,837,035.58    152,984,641.60   104,265,808.38      245,673,232.18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36,091,258.01   462,158,473.82   498,865,477.46      736,233,094.45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7,83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4,84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                股东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减           量        (%)                   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
                                                                    态
                                                                                      境内
                                                                    质
明再远             70,235,190   182,444,314   43.04    47,793,365        74,930,000   自然
                                                                    押
                                                                                        人
                                                                                      境内
尹显峰             2,447,242     14,683,453    3.46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明再富             1,815,651     11,013,906    2.60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黄敏               857,776        5,146,656    1.21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质
郭志辉             80,457         4,726,743    1.12            0          1,109,262   自然
                                                                    押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3,449,427      4,319,712    1.02            0    无            0   未知
公司
                                                                                      境内
明上渊             580,353        3,482,120    0.82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张智                              3,126,300    0.74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段贤琪             357,406        2,144,437    0.51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曲露丝             -2,009,207     1,664,859    0.39            0    无            0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上述股东中,明再远和明再富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
说明                            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不适用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16,981,738.30 元,同比增长 23.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1,028,440,745.54 元,同比增长 186.4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1,165,787.72

元,同比增长 53.15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