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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3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因所议事项紧急,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香港全资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香港利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利明”)系公司香港全资孙公司,
是公司境外的重要投资平台,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布局海外的战略规
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利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利
明”)拟向香港利明以增资或借款形式增加投资,增加后香港利明本次投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具体增加投资金额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业
务开展情况确定,投资款将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及香港利明资金
实际需要注入。本次增加投资完成后,香港利明仍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次
向香港利明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四川利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香港全资孙公司增加投
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关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申请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及布局海外的战略规划,为筹措四川利明向其香
港全资子公司香港利明增加投资所需资金以及香港利明经营发展资金,公司或
四川利明、香港利明拟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融资,融资主体、融资机构、融资方式的选择、融资协议签订、担保措施(如
涉及公司向借款主体提供担保)等具体事宜,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内容具体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申请融
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 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
资、股权融资等,相应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上述授信额度
使用范围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授信银行选择及相关协议
签订等具体事宜,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内容具体办
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或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利明、香港利明拟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或其
他主体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融资。若借款主体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则拟
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为借款主体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由公司及公司下
属全资公司分别为借款主体提供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港币的无条件及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分别以其对外投资所
持有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其持有的四川利明股权为
借款主体提供质押担保、四川利明以其持有的香港利明股权为借款主体提供质
押担保、由香港利明以其持有的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为借款主体提供质
押担保。

    为保证上述对外担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
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根据实际融资需要制定具体的担保协议以及修订、调整担保协议并签
署为担保项目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协议、指令、函件、通
知、证件、申请、确认或说明等),并采取一切与之相关且必要的行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对外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香港全资孙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关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申请融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境外投资相关的
发改委、商务管理部门及外汇管理部门各项审批/备案/报告手续、融资额度下具
体融资主体、融资的机构、融资方式的选择、各类融资和担保文件的签订等具
体事宜。提请批准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基础上,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签署具体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