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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2020-03-2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

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

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

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

响。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报表格式调整,以下科目受到影响。“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

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91,702,035.55 元,“应收账

款”上年年末余额 45,432,922.99 元;母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62,930.00 元,“应收账款”

上年年末余额 503,686.30 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上年年末余额 0.00 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82,787,623.39 元。 “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

额 0.00 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628,210.01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2,000,000.00 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

2,000,000.00 元。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2,000,000.00 元,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增加 2,000,000.00 元。

    上述科目变更不对公司当年净利润构成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