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3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预先审阅。我们在了解相关情况
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资格,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时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玉华、马江涛、刘松博、边江
2021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