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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股份: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1-04-0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股份”或“公司”)2020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国联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
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国联股份签订《保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2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证券交易所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国联股份业务情况,对国联
                                                     股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0 年度国联股份在持续督导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0 年度国联股份或相关当事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国联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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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做出的各项承诺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1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国联股份依照相关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国联股份的内控制度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查,国联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国联股份严格执行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国联股份的信息披露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10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前述应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国联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生此类事项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国联股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13                                                    机构核查,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国联股
14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5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工作要求


                                       2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16                                                    规则》,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
                                                       国联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
        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
        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国联股份 2020 年持续督导
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
比。

      中金公司认为,国联股份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国联股份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3
(本文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   涛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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