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0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等材料,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我们同意拟提名刘泉先生、钱
晓钧先生、刘源女士、程社鑫先生、田涛先生、刘俊宅女士、潘勇先生、王挺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查,各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
任和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
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拟提名刘松博先生、马江涛先生、边江先生、李玉华先生为国联
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公司编制的《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上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玉华、马江涛、刘松博、边江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