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08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
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后,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
发现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是合法有效的。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钱晓钧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续聘田涛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同意聘任潘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潘勇先生、刘源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玉华、马江涛、刘松博、边江
2021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