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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26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设立标的基金事项,是基于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推动公司以“平台、科技、

数据”为核心的产业互联网发展战略,与资本经营结合,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金额规模较小,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未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遵循自愿、公平

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玉华、马江涛、刘松博、边江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