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1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21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1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2,727,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87,359,891.57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6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IPO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IPO 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华夏银行北京中
关村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19-001)。
2020 年 6 月,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工作开展的需要,
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
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西部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西部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因此,
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0-057)。
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
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国联视讯(海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国联视讯(上海)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国联视讯(上海)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与国联视讯(海
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1-063、2021-066)。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7010122001034511)、
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账号:10277000000983118)、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账号:10277000000983094)、工行三亚分行营业部(账号:2201026229200560517)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2022-038)。
截至本公告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账号 存储状态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20000002019400029837424 本次注销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20000002019400029841900 本次注销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1034511 已注销
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0277000000983118 已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1101040160001075570 本次注销
华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0277000000983094 已注销
工行三亚分行营业部 2201026229200560517 已注销
工行浦东开发区东绣路支行 1001064929006706487 本次注销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募集资
金专款专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及注销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近日,公司在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账号:20000002019400029837424)、北京银
行双秀支行(账号:2000000201940002984190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营业部(账号:1101040160001075570)、工行浦东开发区东绣路支行(账号:
1001064929006706487)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