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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联股份: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2022-11-25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7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北京

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2】

【26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

如下: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昨日晚间,有媒体发布《国联股份的惊天谎言?客商复杂交织背后“隐现”

融资性贸易网》等报道,质疑公司涉嫌利用融资性贸易助推业绩。鉴于上述情况,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

下事项。

    一、请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模式,核实并披露媒体报道所述融资性贸易、人均

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是否属实,前期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

完整。

    二、上述媒体报道称,公司披露 2020 年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亿利洁能)下属北京亿兆华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华盛)交易金额为

3.73 亿元,亿利洁能年报显示对公司采购金额仅为 3.01 亿元,与公司披露交易

金额不相符。同时,公司与亿利洁能拥有共同的国企客户山东东岳飞达物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岳飞达),且东岳飞达同时是公司客户、供应商,猜测东岳飞

达可能是公司融资性贸易中的资金提供方。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公司与亿兆
华盛、东岳飞达历年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时间、交易内容、货物交付、

结算方式、交易金额、交易款项支付、期末往来款余额等,自查公司与其是否存

在融资性贸易情形,以及公司其他业务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情形;(2)结合公司

与亿兆华盛交易及收入确认情况,说明 2020 年公司披露交易金额与亿利洁能披

露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3)近两年一期公司与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交易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名称、是否为关联方、交易金额、结算模式、期末往

来款余额情况等,以及是否存在供应商、客户为同一方或者关联方的情形,是否

存在融资性贸易。

    三、上述媒体报道称,公司 2019 年首发融资 5.33 亿元,2020 年定增再次

融资 24.16 亿元,截止 2022 年三季报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62.9 亿元,质疑公司资

金需求不大却不断募集资金。上述媒体报道还称,公司募投资金主要用于相关项

目系统研发,但公司研发投入极低。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存放地点及形式、利率水平、利息收入及其与资金规模的匹配性、货币资金受限

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

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2)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名称、

实施进展、募集资金存放、实际使用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以及是否存在募投资金应投入研发费用未投入的情况。

    四、上述媒体报道称,公司预付款由 2017 年的 2.84 亿元上涨至 33.34 亿

元,预收款也与其预付款同步增长,2021 年预付款与预收款之比超过 2。请公司

核实并披露截止 2022 年三季度末,公司前十名预付款项、预收款项或合同负债

对象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双方交易背景、交易内容、最近两年一期交易金额、

期末预付应收款项余额,支付前述预付款或收取有关款项的原因,以及有关交易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上述媒体报道称,2021 年公司员工人均创收能力远胜于其他相关互联

网企业,达 3653 万元/人,子公司宁波粮和油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人均创收

6.25 亿元,员工人数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不相匹配。请公司核实并披露截至 2022

年三季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员工人数、人均创收情况,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
对比情况,公司员工人数增长与营业收入增长的匹配性及商业合理性。

    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

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