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03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以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非公
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的决定。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玉华、马江涛、刘松博、边江
2023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