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国联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人员,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2 年 11 月 29 日 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2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040 万元,其中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每人增持股份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51,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323,959.70 元,已超过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泉、钱晓钧 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人员:田涛、潘勇、刘俊宅、王挺、刘源、刘锐、张 梅甫、黄莎莎、尹海凤、纪静静、赵金恒、魏红霞。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泉、钱晓钧、刘源、李映芝系公司一致 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前,刘泉持有公司股份 85,309,339 股,钱晓钧持有公司 股份 86,153,647 股,刘源持有公司股份 1,792,084 股,李映芝持有公司股份 952,69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4,207,7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1、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具体详见 2022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2、增持计划进展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 日、 2022 年 12 月 14 日、2022 年 12 月 17 日、2022 年 12 月 21 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 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关于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 告》、《关于董事及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7)、(公告编号:2022-082)、(公告编号:2022-086)、(公告编号: 2022-087)、(公告编号:2022-093)、(公告编号:2022-094)。 3、2023 年 1 月 16 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增持金 额为人民币 29,583 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钱晓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1%,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 29,583 元。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51,1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增持金额为人 民币 50,323,959.70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增持主体 首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号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股份数 持有股份数 比例 比例 1 刘泉 85,309,339 17.11% 85,517,544 17.15% 2 钱晓钧 86,153,647 17.28% 86,361,847 17.32% 3 刘源 1,792,084 0.36% 1,805,284 0.36% 4 李映芝 952,695 0.19% 952,695 0.19% 5 田涛 14,500 0.0029% 27,700 0.0056% 6 潘勇 14,355 0.0029% 27,655 0.0055% 7 刘俊宅 16,530 0.0033% 29,730 0.0060% 8 王挺 14,210 0.0028% 27,610 0.0055% 9 刘锐 14,355 0.0029% 27,655 0.0055% 10 张梅甫 11,600 0.0023% 20,900 0.0042% 11 黄莎莎 11,455 0.0023% 20,755 0.0042% 12 尹海凤 11,455 0.0023% 20,655 0.0041% 13 纪静静 11,455 0.0023% 20,555 0.0041% 14 赵金恒 11,600 0.0023% 20,800 0.0042% 15 魏红霞 0 0.0000% 9,000 0.0018% 合计 174,339,280 34.96% 174,890,385 35.07%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 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2、增持主体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 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 规定,持续关注上述人员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