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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8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

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4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

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四名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如下: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刘松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1 月出生,中

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历。2005 年 8 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讲师、

副教授、教授,现任人力资源与领导力开发中心主任;2017 年 5 月至今任国联

股份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边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3 月出生,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百度搜索引擎产品市场总监和产品委员会成员、盛大

在线运营副总裁、上海微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新浪支付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微氪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上海炬

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小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纸箱哥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董事、智能一点(无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八分量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北京有路前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物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

波烽芒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中科物缘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返点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有土有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担


                                    1
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马江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1 月出生,中

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曾任北京中关村并购募集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

合伙人、中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职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

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兼任天津陵江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北京市大成建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合伙人、中国航油集团

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李玉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9 月出生,西

安电子科技大学 MBA,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会计、华通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中企利宏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兼任深圳天海正元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世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川花开

富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杰博想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海南五斗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遂川五斗江职业培训学校法定

代表人。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国联股份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

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

存在与《董事声明及承诺书》内容相违背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2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和 9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按时出席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2022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

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了解,并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

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具体如下:
 姓名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
           应参加会      实际参加        参加会议次     实际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
             议次数      会议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未亲自参加
李玉华        3              3               9             9               否
刘松博        3              3               9             9               否
 边江         3              3               9             9               否
马江涛        3              3               9             9               否

    2、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 2 次,

审计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0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全体独立董事认真

履行职责,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

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3、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视频会议、电话、现场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关系,并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

实地走访,深入现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相关负责人的汇报,为后续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

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

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获取了大量作出独立

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

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

                                     3
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也不存在资金拆借的

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系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认真执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规范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规定的

担保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发生资金占用

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和审核,

并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场地取得的

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

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增加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


                                    4
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情况及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认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忠诚、勤奋、勤

勉的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

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符合公司薪酬方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

身的实际情况,按时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 年度业绩快报

公告》、《2022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2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2022 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告》,在披露上述信息

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同时我们也与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内审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尽可能充分地进行了事

前沟通,以保证公司的业绩预告能准确反映公司的业绩状况,维护中小股东的权

益。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

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实施现金分红,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该预案是基于

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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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9、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

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 2022 年的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升公

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了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执行与

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

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1、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现场讨论、

决策表决、文件签署、决议公告等环节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

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

升董事会管理决策水平,确保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侵害,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刘松博、边江、马江涛、李玉华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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