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徕木股份 603633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小海 吴蓓菁 电话 021-67679072 021-67679072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 弄88号 弄88号 电子信箱 ir@laimu.com.cn ir@laimu.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1,060,799,603.61 1,043,350,694.85 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76,699,106.20 668,736,785.86 1.19 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1-6月) 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0,766,591.85 60,282,123.98 -32.37 量净额 营业收入 169,313,402.70 159,153,489.85 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006,070.34 23,724,001.56 -3.03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806,343.68 24,181,091.30 -13.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8 5.15 减少1.7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6 -26.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26 -26.92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24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方培教 境内自然人 21.32 25,657,270 25,657,270 质押 5,250,000 朱新爱 境内自然人 11.37 13,683,877 13,683,877 质押 2,000,000 上海科技创业投 国有法人 7.67 9,234,769 9,234,769 无 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贵维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2 9,053,877 9,053,877 无 询有限公司 浙江海洋经济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3 6,660,000 6,660,000 无 业投资有限公司 邢晓华 境外自然人 3.16 3,800,000 3,800,000 质押 1,500,000 深圳市中和春生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7 3,333,333 3,333,333 无 壹号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上海久奕一期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3 2,930,000 2,930,000 无 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科鑫领富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8 2,500,000 2,500,000 无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杨旭明 境内自然人 1.59 1,912,500 1,912,50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方培教持有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30%的出 资,并持有其普通合伙人上海科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40%的出资,上海科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的 出资。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 动人。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市场变化,采取有效措施,在手机类产品销 售收入同比减少的情况下,继续加大汽车连接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确保经济指标同比基本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931.34 万元,同比增长 6.38%;主营业务收入 16,112.13 万元, 同比增长 6.24%,其中汽车精密连接器及配件、组件销售收入 9,913.2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61.53%,同比增长 19.7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00.61 万元, 同比减少 3.03%。 报告期内,按照产品类别划分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同比增减比率 分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1-6 月 (%) 汽车精密连接器及组件、配件 99,132,038.79 82,807,574.30 19.71 汽车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 6,252,621.91 7,765,544.59 -19.48 手机精密连接器 9,187,514.18 11,711,527.01 -21.55 手机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 40,687,186.86 43,820,117.33 -7.15 模具治具 5,861,899.67 5,557,170.99 5.48 主营业务合计 161,121,261.41 151,661,934.22 6.24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46.78 万元,其中:精密连接器及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 使用 1,349.94 万元,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使用 37.02 万元,企业研发中心项 目使用 106.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 1,553.81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161.13 万元,其中:精密连接器及组件 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使用 1,897.05 万元,精密屏蔽罩及结构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使用 54.10 万元,企业研发中心项目使用 106.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 2,103.98 万元;公司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95.5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1.90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764.3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二)提升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加速产品升级 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产品,从过去的替代性研发 (如仪表盘连接器等)转为与主流整车厂、一级供应商同步研发新型电子模块连接器,如车身控 制模块连接器、车灯及转向模块连接器、中央配电盒等,应用在大众、通用、比亚迪等整车厂的 核心平台及新能源汽车。 在手机领域,公司适时调整经营发展战略,选择市场前景更为明朗,适用性更广泛,符合未 来技术发展前沿的产品进行适度投入。 (三)实施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公司兼顾自身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120,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共计 人民币 15,043,75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16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36%,上述现金红利派发事项已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毕。 (四)持续深化车间自动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类产品的自动化生产设 备投入共计 888.98 万元。通过自动化设备替代传统人工,减少人工操作的失误,适应精密电子元 件的标准化要求,实现了产品质量及供货的稳定性。 (五)加强法人治理,强化内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有效地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4 次监事会。公司保持良好的 运营构架,不断完善和强化内控体系,加强内控监督审核,为公司健康、良性、持续经营提供更 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支持,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质增效,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依法规范地执行信息披露事务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应披露信息的管理和 披露工作,切实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 信息披露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2 个,临时公告 16 个。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新爱 批准报送日期: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