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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徕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17-11-10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2,947,648 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徕木股份”)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0 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90,000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20,350,000 股,公司
股票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合计 36 名,
其中自然人股东 28 名,法人股东 8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 52,947,648 股,将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起
上市流通。

      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朱新爱                        13,683,877        11.37
  2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9,234,769         7.67
  3           浙江海洋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660,000         5.5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                       邢晓华                            3,800,000          3.16
 5     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3,333,333          2.77
                       限合伙)
 6     上海久奕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30,000          2.43
 7        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0          2.08
 8                       杨旭明                            1,912,500          1.59
 9        上海久奕睿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          1.25
10        上海星通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00,000          1.00
11            上海桥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60,000          0.96
12                       张辉阳                              840,000          0.70
13                       陈小立                              718,556          0.60
14                       赵振江                              570,162          0.47
15                       鲍建军                              456,129          0.38
16                       沈建强                              330,694          0.27
17                        刘静                               319,291          0.27
18                       朱小海                              319,291          0.27
19                       赵建军                              228,065          0.19
20                       袁建芳                              205,258          0.17
21                       楼惠军                              200,000          0.17
22                       朱利书                              182,452          0.15
23                       朱晓佼                              114,032          0.09
24                       周锦君                               98,068          0.08
25                       吴新华                               75,613          0.06
26                       丁秀兵                               68,419          0.06
27                       陆卫星                               57,016          0.05
28                       李文亮                               45,613          0.04
29                       杨小康                               40,306          0.03
30                       王良桂                               27,368          0.02
31                       陈顺才                               22,806          0.02
32                        彭超                                22,806          0.02
33                        李凤                                22,806          0.02
34                        刘真                                22,806          0.02
35                       杨海玲                               22,806          0.02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36                    茅建华                            22,806       0.02
                       合   计                       52,947,648      43.99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20,35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30,09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90,260,000 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
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有关限售股锁定期及减持安排的承诺如下:
      1、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朱新爱承诺:
      ①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
让的股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
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
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
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②若本人/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在锁定期满后每年(即第 1 至第 12 个月
末以及第 13 至第 24 个月末)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得超过本人/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 10%。
   若发行人股份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本公司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
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人/本公司进一步承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违规
减持”)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本人/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
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本公司现金分红中等额
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静、朱小海承诺:
   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
的股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
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
   如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
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
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沈建强、杨小康承诺: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
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
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4、股东邢晓华、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和春生”)、上海久奕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久奕股投”)、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
鑫领富”)、杨旭明、上海久奕睿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奕
睿投”)、上海星通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通创投”)、上
海桥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桥石投资”)、张辉阳、陈小立、赵振
江、鲍建军、赵建军、袁建芳、楼惠军、朱利书、朱晓佼、周锦君、吴新华、丁
秀兵、陆卫星、李文亮、王良桂、陈顺才、彭超、李凤、刘真、杨海玲、茅建华
承诺: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
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
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5、股东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投”)及浙江海
洋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创投”)承诺:
   ①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
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
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②若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且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
司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 60%。若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
行价,且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第 12 个月末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
量。
   若发行人股份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公司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
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公司进一步承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以下简称“违规减持”)
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
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
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徕木股
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做出的各项承
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2,947,648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17 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1            朱新爱           13,683,877      11.37     13,683,877   0

 2           上海科投           9,234,769       7.67      9,234,769   0

 3           海洋创投           6,660,000       5.53      6,660,000   0

 4            邢晓华            3,800,000       3.16      3,800,000   0

 5           中和春生           3,333,333       2.77      3,333,333   0

 6           久奕股投           2,930,000       2.43      2,930,000   0

 7           科鑫领富           2,500,000       2.08      2,500,000   0

 8            杨旭明            1,912,500       1.59      1,912,500   0

 9           久奕睿投           1,500,000       1.25      1,500,000   0

10           星通创投           1,200,000       1.00      1,200,000   0

11           桥石投资           1,160,000       0.96      1,160,000   0

12            张辉阳              840,000       0.70        840,000   0

13            陈小立              718,556       0.60        718,556   0

14            赵振江              570,162       0.47        570,162   0

15            鲍建军              456,129       0.38        456,129   0

16            沈建强              330,694       0.27        330,694   0
序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17              刘静                 319,291         0.27       319,291      0

18             朱小海                319,291         0.27       319,291      0

19             赵建军                228,065         0.19       228,065      0

20             袁建芳                205,258         0.17       205,258      0

21             楼惠军                200,000         0.17       200,000      0

22             朱利书                182,452         0.15       182,452      0

23             朱晓佼                114,032         0.09       114,032      0

24             周锦君                 98,068         0.08        98,068      0

25             吴新华                 75,613         0.06        75,613      0

26             丁秀兵                 68,419         0.06        68,419      0

27             陆卫星                 57,016         0.05        57,016      0

28             李文亮                 45,613         0.04        45,613      0

29             杨小康                 40,306         0.03        40,306      0

30             王良桂                 27,368         0.02        27,368      0

31             陈顺才                 22,806         0.02        22,806      0

32              彭超                  22,806         0.02        22,806      0

33              李凤                  22,806         0.02        22,806      0

34              刘真                  22,806         0.02        22,806      0

35             杨海玲                 22,806         0.02        22,806      0

36             茅建华                 22,806         0.02        22,806      0

               合   计            52,947,648        43.99    52,947,648      0

     注 1:根据股东承诺,朱新爱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锁定

期满后每年(即第 1 至第 12 个月末以及第 13 至第 24 个月末)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

过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 10%。

     注 2:根据股东承诺,上海科投及海洋创投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的 60%;若其

在锁定期满后第 13 至 24 个月内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累计减持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其在锁定期满后第 12 个月末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

    注 3: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股              9,234,769     -9,234,769                 0

有限售条件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8,337,210    -19,283,333          9,053,877
的流通股份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2,688,021    -24,429,546         28,258,475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0,260,000    -52,947,648         37,312,352

无限售条件 A 股                         30,090,000     52,947,648         83,037,648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0,090,000     52,947,648         83,037,648

 股份总额                              120,350,000               0    120,35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