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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徕木股份: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06-21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减持股份监事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监事沈建强先生持有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份 310,69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上述股份全部来源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17-02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公司监事沈建强先生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6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52%,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9.96%。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沈建强              高级管理人          310,694         0.26% IPO 前取得:310,694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沈建强                   20,000     0.017% 2018/5/4~           19.99-20.03        2017 年 11 月
                                               2018/5/4                            18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份来源           因
                                                                    区间
沈建强     不超过:     不超      2018/7/12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金
                                                   竞价交易减
           62,000 股    过:      ~2019/1/8                      价格        得           需要
                                                   持,不超过:
                        0.052%
                                                   62,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在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
       份均不超过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违反本部分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
       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其现金
       分红时扣留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上述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沈建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
     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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