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通知和材料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实际出席监事 4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建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8 年
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
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
规情形。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