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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徕木股份:徕木股份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30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
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
督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独立董事汤震宇先生、独立董事马永
华先生、董事方思婷女士三人,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
独立董事汤震宇先生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
配置的要求。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聘任方思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聘任汤震宇先生、张
智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聘任以上三人为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将相关决议情况提交董事会。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1、审阅公司关于编制
第五届董事会审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审 计 委 员 会 同 意
计委员会 2021 年 2021-1-5
                                      的相关工作进度安排;    上述汇报事项。
第一次会议
                                      2、与财务总监、天健会计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师代表讨论并确定本次年
                                  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
                                  关工作计划、进度、审计
                                  范围、工作要求等。
                                  1、审阅《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及附注》;
                                  2、审阅《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3、审阅《公司 2021 年年
                                  度审计报告》;
                                  4、审阅《公司 2021 年度
                                                              经表决一致同意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                                                上述议案并将相
                                  5、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计
计委员会 2021 年       2021-4-15                              关议案提交董事
                                  委员会 2021 年履职情况
第二次会议                                                    会审议。
                                  报告》;
                                  6、审阅《聘请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阅《公司 2021 年第
                                  一季度财务报表》。
                                  8、审议《公司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
                                  1、审阅《公司 2021 年上
                                                              经表决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                    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
                                                              上述议案并将相
计委员会 2021 年       2021-8-28 注;
                                                              关议案提交董事
第三次会议                        2、审阅《公司 2021 年半
                                                              会审议。
                                  年度报告》。
                                  1、审议《公司 2021 年第     经表决一致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
                                  三季度财务报表》。          上述议案并将相
计委员会 2021 年       2021-10-20
                                  2、审议《公司 2021 年第     关议案提交董事
第四次会议
                                  三季度报告》                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
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
计服务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能适时向公司通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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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求,并提出有效内部控制建议,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聘任后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等因素,为保持审计工作的延续
性,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
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和重
大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内
部审计制度,指导公司内审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议了公司内审部年
度工作总结及计划,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审部
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
意见。经审议内审部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
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四)审议募集资金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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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完善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指导和监督,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并执行规范有效的
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符合相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沟
通工作,以求高效、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恪尽职守,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条例》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本着勤勉、忠实、谨慎的原则,进一步提
高履职能力,有效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督促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优化,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
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以下无正文)




                                 审计委员会成员:汤震宇、马永华、方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