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徕木股份:徕木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2-07-15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朱新爱                方培喜                朱小海




        刘   静               吴       杰           方思婷




        马永华                汤震宇                张智英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二、本次发行概况 .................................................................................................................... 5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7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3
第三节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5
       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5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5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6
       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声明 ..................................................................................26
       二、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27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28
       四、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9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30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 .......................................................................................................................... 31
       二、查阅地点 .......................................................................................................................... 31
       三、查阅时间 .......................................................................................................................... 31
       四、信息披露网址 .................................................................................................................. 32




                                                                            2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徕木股份     指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三十五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79,050,360 股(含本数)普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股票之行为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本报告、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机构、验资机构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
《申购报价单》             指
                                价单》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
《认购邀请书》             指
                                请书》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结
《缴款通知书》             指
                                果及缴款通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
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2、本次证券发行涉及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

(二)本次非公开监管部门的核准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员会审核通过。

    2、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 号),核准发行
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
获配的 18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
要求向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
了认购款项。



                                    4
     2、2022 年 6 月 27 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
构(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的专用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海通证券指定收款账户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2 年 6 月 28 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 06717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27 日止,海通证
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
币 699,999,991.20 元。2022 年 6 月 28 日,海通证券将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
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7 月 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2-23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699,999,991.2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12,092,169.8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7,907,821.39 元。其中计入股本金
额为人民币 64,814,814.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623,093,007.39 元,变更后的
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328,316,014.00 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限售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5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
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发行。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6 月 17 日。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0.27 元/股。

    发行人、牵头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认购价格优
先、认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80 元/股。

(四)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64,814,814 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63,501,200
股的 30%,且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批文核准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1.20 元,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12,092,169.8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87,907,821.39 元,拟
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
金。

(五)限售期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
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
(六)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向 86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送
达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
购邀请书》”),包括了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5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
机构投资者、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33 名投资者以及前 20 大股东中无关联关系
的 13 名股东。

    除上述 86 名投资者外,2022 年 5 月 31 日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
日 2022 年 6 月 21 日(T 日)08:30,共有 28 名符合条件的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
购意向,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
      1          上海乘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蒋涛
      3          杭州乾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吕强
      8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郭伟松
     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夏同山
     13          陈西峰
     14          上海拓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15        Marshall Wace investment Management (Shanghai) Ltd
       16        邹颖
       17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        上海纵之昇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19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20        北京溪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        北京永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        王政
       26        徐秋实
       27        林武辉
       28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向上述新增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请书》。本
次发行共计向 114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发行人律师见
证。

(二)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2022 年 6 月 21 日 8:30-11:30,在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
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19 单《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
按照认购邀请文件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

     有效申购报价单的簿记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应缴履约    实缴履约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投资者                                            保证金      保证金
号                                          (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34    2,400.00           -          -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金
 2                                             12.66    2,270.00      200.00     200.00
       量化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时间管理投资股份公司-时间
 3                                             11.68    2,000.00      200.00     200.00
       方舟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           13.28    2,000.00
 4                                                                    200.00     200.00
       树君子弘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08    2,000.00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           13.28    2,000.00
 5                                                                    200.00     200.00
       树文明复兴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08    2,000.00


                                           8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          13.28    2,000.00
 6   树文明复兴五十八期私募证券投资                             200.00   200.00
     基金                                   13.08    2,000.00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          13.28    6,000.00
 7                                                              200.00   200.00
     树新能源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08    6,0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8                                          13.00    2,000.00        -        -
     Association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80    3,000.00   200.00   200.00
                                            10.95    2,00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                                          10.65    2,000.00   200.00   200.00
     -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35    2,000.00
                                            10.95    2,000.00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
11                                          10.65    2,000.00   200.00   200.00
     量化稳盈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35    2,000.00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88    2,600.00   200.00   200.00
                                            11.08    2,000.00
13   陈蓓文                                 10.79    2,500.00   200.00   200.00
                                            10.39    3,000.00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4   -玖鹏大鹏精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        12.01    6,290.00   200.00   200.00
     基金
15   蒋涛                                   10.61    2,000.00   200.00   200.00
     北京永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永瑞财富小山多策略二号私募证券         11.88    4,000.00   200.00   200.00
     投资基金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
17                                          11.33   10,000.00   200.00   200.00
     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23    5,760.00
1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5   13,590.00        -        -
                                            11.39   14,780.00
                                            11.01    3,000.00
19   吕强                                   10.88    4,000.00   200.00   200.00
                                            10.58    4,0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21 日 12:00,除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
者均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上述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
请书的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相关材料。上述投资者的申报均为符合认购邀请
书规定条件的有效申报。




                                        9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关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及
获配股数的规定,对有效申购报价按照报价高低进行累计统计,遵循价格优先、
申购数量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80 元/股,发行数量为 64,814,81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1.20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
会批文规定的上限。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对象为 18 家,均在发行人、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
承销商发送认购邀请书的特定对象投资者名单之内,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结果如
下:

序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获配数量(股)    限售期
号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799,998.00        13,685,185   6 个月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新
 2                                                  59,999,994.00         5,555,555   6 个月
       能源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文
 3                                                  19,999,990.80         1,851,851   6 个月
       明复兴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文
 4                                                  19,999,990.80         1,851,851   6 个月
       明复兴五十八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君
 5                                                  19,999,990.80         1,851,851   6 个月
       子弘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6                                                  99,999,997.20         9,259,259   6 个月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                                                  62,899,999.20         5,824,074   6 个月
       玖鹏大鹏精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永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瑞
 8     财富小山多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39,999,992.40         3,703,703   6 个月
       金
 9     吕强                                         39,999,992.40         3,703,703   6 个月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量化
10                                                  19,999,990.80         1,851,851   6 个月
       稳盈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                                                  19,999,990.80         1,851,851   6 个月
       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999,995.60         2,407,407   6 个月
1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999,997.60         2,222,222   6 个月
       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金量化
14                                                  22,699,990.80         2,101,851   6 个月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时间管理投资股份公司-时间方舟
15                                                  19,999,990.80         1,851,851   6 个月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     陈蓓文                                       19,999,990.80         1,851,851   6 个月
17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19,999,990.80         1,851,851   6 个月


                                             10
     Association

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600,107.60    1,537,047   6 个月
                   合计                   699,999,991.20   64,814,814

     本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的相关规定。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
格优先原则,并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
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
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发行对象情况如下: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08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新能源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敬勇

     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06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 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
场 2302


                                     1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资产管理、企业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3、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文明复兴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敬勇

    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06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 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
场 23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资产管理、企业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4、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文明复兴五十八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敬勇

    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06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 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
场 23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资产管理、企业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5、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君子弘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敬勇

    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06 日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1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 1 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
场 23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资产管理、企业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

    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成立日期:2015 年 0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7、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玖鹏大鹏精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企业名称: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鹏飞

    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17 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北兴村凤西路 1512 号 563 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北京永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瑞财富小山多策略二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企业名称:北京永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山


                                    13
     成立日期:2011 年 04 月 01 日

     注册资本:1,35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翠景北里 21 号楼 23 层 2306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吕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10201971********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

     10、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量化稳盈 3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鹏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 88、76 号 B 幢 1 层 301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11、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企业名称: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成立日期:2011 年 08 月 29 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1201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成立日期:1999 年 0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890,794.7954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成立日期:2005 年 09 月 19 日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15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金量化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卫平

    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30 日

    注册资本:1,111.11 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科路 2966 号 2 幢 210 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北京时间管理投资股份公司-时间方舟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韬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65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10 层 1 单元 21111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
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6、陈蓓文

    性别:女


                                    16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101091982********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

    17、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NAB009

    住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Charles Chiang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02 日

    注册资本:775,669.4797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关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合规性及关联关系核查

    1、发行对象适当性情况



                                       17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
制度的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
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
销商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有关的工作。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2、发行对象合规性

    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
规定》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
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对象中,吕强、陈蓓文为中国国籍自然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
划,不需要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新能源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
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文明复兴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榕树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文明复兴五十八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榕树君子弘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
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玖鹏大鹏精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永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瑞财富小山多策略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量化稳盈 3 期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


                                   18
资基金、上海量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金量化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时
间管理投资股份公司-时间方舟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
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东源共赢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诺德基金东源星辰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22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5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202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22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259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34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381 号单
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38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38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4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0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1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
江 5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
浦江 52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6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
金浦江 58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9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
基金浦江 59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59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
德基金浦江 59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60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61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61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 62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64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浦江韶夏资本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唯耀 8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建信基金东源投资再
融资 FOF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建信基金东源投资再融资 FOF2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建信基金东源投资再融资 FOF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建信基金-东源
投资再融资主题精选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上述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
计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所
规定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19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已按照《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
划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3、发行对象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牵
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
联关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
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
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保荐代表人:洪伟、张捷

    项目协办人:肖宇豪

    项目组成员:韩锦玮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经办人员:倪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号陆家嘴投资大厦 13 楼


                                    2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韩德晶

   经办律师:杜恩、季方苏、王梦莹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8 层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曹国强

   经办会计师:刘利亚、黄竞超、贺梦然、罗其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 楼

(五)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曹国强

   经办会计师:贺梦然、罗其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 楼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信息,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股)
   1     方培教                                        56,369,022      21.39%
   2     朱新爱                                        30,063,478      11.41%
   3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891,368       7.55%
   4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653,788       6.70%
   5     浙江海洋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19,590       1.9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
   6                                                    4,013,865       1.52%
         证券投资基金
   7     方培喜                                         2,931,191       1.11%
   8     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05,136       1.10%
   9     姚家其                                         1,843,650       0.70%
   10    蔡坚锋                                         1,742,560       0.66%
                       合计                           142,433,648      54.0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
份登记后,截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股)
   1     方培教                                        56,369,022      17.17%
   2     朱新爱                                        30,063,478       9.16%
   3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9,891,368       6.06%
   4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653,788       5.38%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
   5                                                    9,259,259       2.82%
         募证券投资基金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
   6                                                    6,944,444       2.12%
         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玖鹏大鹏
   7                                                    5,824,074       1.77%
         精选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榕树新能源二       5,629,655       1.71%

                                        2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浙江海洋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19,590            1.5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
   10                                                           4,921,795            1.50%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61,576,473          49.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63,501,2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64,814,814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28,316,014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发行前                本次变动                   发行后
   股东类别
                    股数            比例         发行数量            股数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501,200       100.00%                 -      263,501,200        80.2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64,814,814         64,814,814        19.74%
   股份总数       263,501,200       100.00%      64,814,814        328,316,014       100.00%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及
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
主营业务开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主营业务,推动公司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完整
性和独立性。




                                        23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
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
及信息披露义务。




                                  24
第三节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
 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
                                 意见

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徕木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
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
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与报备的发行方案相关规定一致;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
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均已对取
得公司股份做出限售承诺,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
募集资金数额均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真实、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
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文件,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25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洪   伟                张   捷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6
二、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李   峰




                                   联席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7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的
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杜   恩            季方苏               王梦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韩德晶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8
四、为本次发行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与本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贺梦然                罗   其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曹国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9
五、为本次发行承担验资业务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引用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验资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贺梦然                罗   其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曹国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0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 651 弄 88 号

    电话:021-67679072

    传真:021-67679725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电话:021-23219483

    传真:021-63411312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5:00




                                   31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下无正文)




                                  32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之盖章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