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23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8-017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国城路 216 号公司五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4,038,1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0.03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尧伦先生主持,采取现场
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
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
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后,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姜省路、孙建强、周明国因公务未能出
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金玲因休产假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3,701,411 99.5993 336,705 0.400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3,701,411 99.5993 336,705 0.400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83,701,411 99.5993 336,705 0.400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 于 公 司 2,490,300 88.0896 336,705 11.9104 0 0.0000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 于 公 司 2,490,300 88.0896 336,705 11.9104 0 0.0000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2,490,300 88.0896 336,705 11.9104 0 0.0000
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鑫、刘妍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