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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2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财
务指标,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 14,2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于本次回购
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      ___
                     (姜省路)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      ___
                     (孙建强)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      ___
                     (周明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