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的独立意见2021-05-13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
的审查。经认真审阅文件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
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且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激
励计划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资格,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姜省路)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孙建强)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周明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