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18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增加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正常交易,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
定,定价公允合理;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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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省路)
2022 年 6 月 13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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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强)
2022 年 6 月 13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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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国)
2022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