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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利尔: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23-022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会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 15 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 16 号要求: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 15 号及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3、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 15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
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的内容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
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