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68 公司简称:天马科技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 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502,335,741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20,093,429.64 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5.8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马科技 60366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戴文增 李佳君 电话 0591-85628333 0591-85628333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子信箱 wenzengdai@126.com ljj@jolma.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8,775,445,913.34 9,075,190,905.74 -3.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66,675,163.69 2,210,663,755.96 2.53 本报告期比上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009,257,221.62 3,336,692,962.83 -9.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069,344.70 -28,116,069.78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4,901,647.74 -29,931,520.43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31,386.84 42,590,147.22 -19.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0 -1.39 增加3.8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8,90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陈庆堂 境内自然人 19.09 95,895,313 0 质押 47,850,000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 境内非国有 11.90 59,788,328 0 质押 15,950,000 公司 法人 海南北恒私募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北 其他 4.54 22,804,540 0 无 0 恒十三期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郑坤 境内自然人 1.92 9,621,734 0 无 0 魏巍 境内自然人 1.56 7,830,255 7,830,255 无 0 何修明 境内自然人 1.53 7,671,781 0 无 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 其他 1.23 6,176,747 0 无 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林家兴 境内自然人 1.22 6,124,910 0 无 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其他 1.07 5,354,122 5,270,362 无 0 厦门夏商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0.91 4,582,500 0 无 0 陈庆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天 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陈庆堂先生全资控股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 致行动人的规定,陈庆堂、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根据《天马科技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陈庆堂先生与海南北恒私募基金管理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心(有限合伙)-北恒十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