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2018-10-31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107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陈庆堂先生计划自 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9 年 3 月 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含 2018 年 9 月 6
日已增持数量)100 万股。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
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
增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0月29
日期间,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14,507股,
占公司总股本0.3384%。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18年9月6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董监高人
员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通知,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庆堂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首次增持公司股份200,000
股,并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继续实施增持,合计增持数量(含截止至2018年9月6
日已增持数量)10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9月7日披露的2018-080
号《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
告》。
2018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通知,自2018
年9月5日首次增持至2018年9月17日,陈庆堂先生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504,847股,累计增持数量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
的50%。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披露的2018-083号《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8年10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关于完成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陈庆堂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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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陈庆堂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85,534,050 28.53
说明:陈庆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是陈庆堂先生全资控股公司,陈庆昌先生系陈庆堂先
生的弟弟,陈加成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儿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的规定,陈庆堂先生、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
陈加成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5,534,05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8.53%;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3,456,4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82%;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52,9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8%;陈加
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庆堂先生、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110,74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认为
目前公司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投资价值,拟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稳定市场信心,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普通股。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合计增持数
量(含 2018 年 9 月 6 日已增持数量)100 万股。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9 年 3 月 4 日。如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
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
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18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庆堂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014,507 股,占公
司总股本 0.338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86,548,5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7%,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3,456,4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82%;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6,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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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0%;陈加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8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0.02%。陈庆堂先生、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11,862,2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
堂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
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承诺未减
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陈庆堂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毕后的 6 个月内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
见》,认为:
1、增持人于本次增持股份期间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
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收购管
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
主体资格。
2、增持人合计增持股份数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且本次增持计划实
施前 12 个月未实施其他增持计划,因此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满足《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3、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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