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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马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1-30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114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邹见华、唐正文等 2 人因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邹见华、唐
正文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
     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976.4万股减少至29,963.9万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29,976.4万元减少至人民币29,963.9万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全体债权人予以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月14日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91-85628333
    5、传真:0591-85622233
    6、邮政编码:350308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