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关于不提前赎回“天马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19-04-1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025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转股简称:天马转股 转股代码:191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天马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2 号文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305 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0,5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51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30,5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
马转债”,债券代码“113507”。自 2018 年 10 月 23 日起,天马转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份,转股代码“191507”,初始转股价格为 11.04 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 7.37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2019 年 4 月 17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天马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37 元/股)的 130%(含
130%),已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天马转债赎回条款。
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
提前赎回“天马转债” 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董事会决定本
次不行使天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天马转债。
公司特别提示“天马转债”投资人:公司本次不行使天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不提前赎回天马转债。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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