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天 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科技”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增加 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事项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所需 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 2020 年度 18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再新增 4 亿 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该新增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清华龙”)、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华龙”)、 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黎明”)、福建华龙生物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生物”)、福建小凤鲜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凤鲜”)、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龙”)、龙岩市百特饲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百特”)等公司融资需要,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办 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进出口贸易融 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 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实际情 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 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的有效期自本事项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2、控股子(孙)公司基本情况 (1)福建省福清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4 万元(实收资本 504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1993 年 5 月 6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融侨工业区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饲料用膨化全 脂大豆)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本厂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 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福清华龙资产总额为 10,280,362.45 元,负债总额为 4,352,865.43 元,净资产为 5,927,497.02 元,营业收入为 43,125,090.30 元,净利润 为 641,394.14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 万元(实收资本 1,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11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养马洲食品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销售;畜禽、 淡水养殖、销售;养殖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邵武华龙资产总额为 82,381,564.27 元,负债 22,951,793.38 总额为元,净资产为 59,429,770.89 元,营业收入为 307,436,944.88 元,净利润为 11,946,559.05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1999 年 6 月 21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北塔路 15 号(燕西狮子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及混合饲料制造、销售;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永安黎明资产总额为 110,450,092.21 元,负债总额 为 16,261,895.50 元,净资产为 94,188,196.71 元,营业收入为 298,276,278.03 元, 净利润为 12,211,456.85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福建华龙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实收资本 0 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03 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 33 号 11 层 B 单元之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以上经营 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注:华龙生物为新成立公司,尚未编制财务报表。 (5)福建小凤鲜禽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5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邵武市卫闽镇高坊村大垅路东山湾。 经营范围:家禽、水产养殖、加工与销售;禽蛋加工与销售;养殖技术咨询 服务;有机肥生产、销售;林木、果蔬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注:小凤鲜为新成立公司,尚未编制财务报表。 (6)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 万元(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11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白金工业园区金丰路 16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销售饲料添加剂、包装物;养殖业技术的咨询服务。肉类、鲜禽类、蛋类的批发; 其他未列明批发业;肉、禽、蛋的零售。 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金华龙资产总额为 73,376,772.84 元,负债总额为 21,015,209.33 元,净资产为 52,361,563.51 元,营业收入为 141,485,758.46 元,净 利润为-2,582,253.96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龙岩市百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 万元(实收资本 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殿有 成立日期:2003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东宝山 经营范围:饲料原料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 混合饲料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龙岩百特资产总额为 17,126,795.97 元,负债总额为 4,669,991.31 元,净资产为 12,456,804.66 元,营业收入为 19,850,935.69 元,净利 润为 1,374,513.37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本次新增授信预计额度 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4、担保及使用方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之间可以 互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需提 供连带担保责任;涉及并购贷款的,标的企业股权可以作为并购贷款质押担保, 具体由董事长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在本次 新增授信预计额度范围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调剂使用。 5、关联关系 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48%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持有公司 6.9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2.38%股份, 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 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其他关联关系:董事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 0.53%的股份,董事、副总经理陈 加成先生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陈庆昌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弟弟,陈加成先生 系陈庆堂先生的儿子。 6、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庆堂先生。 陈庆堂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25.48%股份,通过其 独资公司天马投资持有公司 6.9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2.38%股份,是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不收取任何 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陈庆堂先生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未 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 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 述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 为 32,815.68 万元,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80.00 万元,实际对外担 保累计金额合计为 98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86%。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 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 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 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1 1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