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0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天马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对天马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58 号)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96,551,72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59,999,999.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7,904,551.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2,095,447.48 元。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67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到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
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总投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一、 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33,391.45 25,928.77 23,237.58
1 福清星马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21,460.02 16,661.45 15,428.32
2 福清鑫鱼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6,131.43 4,732.25 4,019.83
3 永定冠马兰岗村鳗场建设项目 5,800.00 4,535.07 3,789.43
二、 食品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20,898.78 13,506.62 5,644.03
三、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5,774.16 15,774.16
合 计 70,290.23 55,209.54 44,655.76
截至 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 44,655.76 万元,公司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10,796.89 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
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
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
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交易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要求,海通证券对天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