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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信康: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8-04-2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2017
年度,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7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祝锡萍、独立董事邹晓冬和董事张
宏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祝锡萍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主要就
会计师事务所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审计工作、
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
形成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事项开展工作,在公司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定期报告
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
础。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程监督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工作
    1、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关
于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
    2、审计小组进场前,初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审
阅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经营
情况的详细汇报。
    3、审计小组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无管理层参加的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单独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要求年审会
计师将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通报审计委员会,并按照审计计划紧密推进,及
时完成审计工作。
    4、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就初审意见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
基础制作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要求会
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完
成。
    5、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审计报告定稿后,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协商确定具体报
酬。
    (二)审议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在充分了解和把握公司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各项业
务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
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发展情况提供保障。
    (三)其他工作
    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完成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章
制度制定、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进行指导,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建议,
分阶段对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进行验收和检验等,认为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科学、
合理、执行有效。
    四、总体评价
    2017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专门委
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勤勉、积极有效
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提请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