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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信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3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29 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上
述事项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经审查,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选任和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经详细了
解本次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情况,我们认
为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选举张勇先生、张宏先生、刘烽先生、温小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潘宣先生、祝锡萍先生、邹晓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对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
法,无需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综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