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下简称“《通知》”)、《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于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8 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0。公司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对外担保事项的规定,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祝锡萍、潘宣、邹晓冬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