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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信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藏卫
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
料的基础上,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
2018 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运营需要、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议案
中 2019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延续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祝锡萍、潘宣、邹晓冬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