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2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2018
年度,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 2018 年
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祝锡萍、独立董事潘宣和董事张宏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祝锡萍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主要就
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审计工作、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联交易、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
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事项开展工作,在公司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定期报告
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
础。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程监督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工作
1、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关
于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日程安排,并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
2、审计小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初步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7 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详细汇报。
3、审计小组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无管理层参加的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单独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要求年审会
计师将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通报审计委员会,并按照审计计划紧密推进,及
时完成审计工作。
4、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就初审意见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
基础制作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要求会
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完
成。
5、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审计报告定稿后,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协商确定具体报
酬。
(二)审议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在充分了解和把握公司发展
的外部环境以及各项业务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对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
司发展情况提供了保障。
(三)其他工作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完成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对关联交易
等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建议,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
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制定、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进行指导,
分阶段对内控体系建设的成果进行验收和检验等,认为公司内控制度的制定科学、
合理、执行有效。
四、总体评价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专门委
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重点方
面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积极有效
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加强公
司内外部审计机构、高管团队之间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与有效实施,切实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祝锡萍、潘宣、张宏
2019 年 4 月 25 日
(以下无正文, 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委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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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锡萍
(完全
潘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