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10-25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9-06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
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瑞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公司拟不再聘请瑞华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就解聘及相关事宜与瑞华进
行了事先沟通。公司董事会对瑞华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2019 年
度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克、叶韶勋、李晓英
5、成立日期:2012 年 03 月 02 日
6、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
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98、
证书号:16)。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9 年度实际
工作情况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2019 年度审计费用和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生效。
四、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
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
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
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