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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1-02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西藏卫信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潘宣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宣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下:
    潘宣先生,195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首批国家执业中药师。
1981 年毕业于兰州医学院,获得药学学士学位;1987 年于西北大学药用植物形
态解剖学研究生班结业。曾任兰州医学院药学系生药教研室教师、兰州医学院药
学系副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科技处副研究员、研究员、中国
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科技管理处成果办主任、副处长。2015 年起,任公
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潘宣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
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现场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4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 8 号院 5
号楼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
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送达上述文件的方式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
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
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
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
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9 号楼 101
    邮政编码:100094
    收件人:于海波
    电话:0891-6601760;010-50870100
    传真:0891-6601760;010-50870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
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
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潘宣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
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潘宣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3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标注“√”,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