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2020 年度,西藏
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祝锡萍先生、独立董事潘宣先生和
董事张宏先生组成,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祝锡萍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 7
项议案,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2020 年 4 月 2 日
员会第五次会议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0 年 4 月 10 日
员会第六次会议 及摘要)》
1、《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及摘要)》;
2020 年 8 月 8 日
员会第七次会议 2、《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0 年 10 月 14 日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员会第八次会议 及正文)》
三、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
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审计工作按计划开展,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年度财务
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对公司年审机构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我们认为,
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
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财务报
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审计监察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
项职责。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保持全方
位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能,以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
持续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祝锡萍、潘宣、张宏
2021 年 4 月 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