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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信康: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5-19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1-02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要求,并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
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本激励计划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
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
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参与人员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